選 單
訂房須知 Notice

【平日、假日定義】
  • 平日:星期日至星期五
  • 假日:星期六
  • 定價:農曆春節期間、國定連續假日期間
【進退房時間】
  • 進房時間:下午03:00以後(連續假日:下午04:00以後)。
  • 退房時間:上午11:00以前。
【訂房程序】
  1. 請事先來電確認或預約。
  2. 經電話訂房確認OK後,請於訂房後3日內預付訂金(房價的50%),若於保留時間內未收到匯款訂金則將取消訂房,並且不另行通知。
  3. 匯款後請務必於轉帳後來電告知您的帳號後五碼,或將收據註明姓名、聯絡電話、住房日期、房間數量後,並傳真至:【049-2658868】 以便確認,謝謝。
  4. 我們於收到訂金後,將為您保留房間,餘款到付。
※訂房時間早上10:00至晚上09:00,請於訂房時間來電。

【匯款資訊-ATM轉帳/匯款】
  • 銀行代碼:053
  • 銀行帳號:057-22-0069190
  • 匯款銀行:台中銀行 竹山分行
  • 匯款戶名:林文偉
  • 匯款後請務必來電確認【電話:049-2612316、0920-867660】。


服務項目:溪頭民宿、溪頭住宿、溪頭妖怪村民宿、溪頭妖怪村住宿、溪頭旅遊諮詢、溪頭行程建議
新景宏渡假村提供豐盛的麥當勞早餐 A’B’C’D餐任選,給你(妳)滿滿的元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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溪頭新景宏渡假村民宿-旅客住宿須知

歡迎您來到 新景宏渡假村民宿,為維護住宿的品質及安全,特訂住宿規則,請共同遵守。
  1. 住宿旅客請於下午3:00後辦理住宿登記,上午11:00前退房。
  2. 用餐時間:早餐 08:30-10:00,請準時用餐。
  3. 室內請脫鞋並置於鞋櫃內,換穿室內拖鞋,室內拖鞋請勿穿至戶外。
  4. 大廳為共同使用空間,使用後請保持清潔,私人物品勿留置大廳內,大廳和四樓設有飲水機,請多加利用。
  5. 為維護庭園清潔,請勿於庭園內烤肉及烹煮食物。
  6. 晚上10:00後請勿大聲喧嘩,以免影響其他旅客及周遭鄰居安寧。
  7. 戶外庭園燈將於晚上10:00關閉。
  8. 嚴禁攜帶寵物入內,並請勿於室內吸煙、打麻將,以免影響其他住宿旅客。
  9. 除室內提供之ERP有機盥洗用具外,其它物品請勿帶走;為響應環保,歡迎自備盥洗用具。
  10. 請勿任意移動室內擺設(如床舖)。
  11. 請勿在室內使用瓦斯爐或電磁爐等危險物品,並請隨手關燈及節約用水。
  12. 房間門為感應式自動上鎖只要關上房門便會自動上鎖,離開房間時,請隨手將房門關上,貴重的物品請自行小心保管;退房時,請務必繳回房門的電子感應門卡。
  13. 若需任何服務,請撥櫃台客服日間分機【9】夜間分機【15】。
  14. 客房互通電話,洽櫃台客服人員相關分機。
  15. 請把民宿當成您自已的家一樣愛護,並期盼您常回來看我們!


謝謝您的合作,祝旅途平安順心!
新景宏渡假村民宿主人  敬上    
延期與退費說明

  • 除訂房日當日有颱風警報或土石流警戒的新聞發布,一律禁止變更或取消訂房日期。
  • 取消訂房、延期入住相關說明:取消訂房注意事項(為顧及雙方權益,請務必於訂房前,先詳細閱讀;在未知悉下列規定之前,請勿隨意訂房,以免造成日後雙方爭議,謝謝合作!◎ 交通部觀光局99年1月13日交路字第0990000402號函頒下列規定:

    訂金之收取,甲方(旅客)解約時,得要求乙方(業者)依下列標準返還已繳之訂金:
    1. 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十四日前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訂金100%。
    2. 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十至十三日前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訂金70%。
    3. 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七至九日前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訂金50%。
    4. 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四至六日前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訂金40%。
    5. 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二至三日前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訂金30%。
    6. 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一日前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訂金20%。
    7. 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怠於通知者,乙方得不退還甲方已付全部訂金。
  • 如遇颱風、地震或土石流警戒等天災,交通因中斷,經當地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方可退還訂金或保留訂金三個月並擇期入住。
  • 若您須要訂房或想進一步洽詢任何問題,請與「溪頭‧新景宏渡假村」聯繫,電話【049-2612316、0920-867660】。